信息编号: | 23218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至乡树园36米市政道路首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至乡树园36米市政道路首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4]138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至乡树园36米市政道路首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招标)文 招标项目编号:2014-07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至乡树园36米市政道路首期建设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4]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建设道路首期长约440米,宽36米。工程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和综合管线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任务; 2.3预算造价:约497.3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至乡树园; 2.5建设工期:3个月内完工; 2.6承包方式:采用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5)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6) 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信誉要求: 3.2.1 自2014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处罚期限不在2014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有类似城市道路勘察、设计和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主办人的相关资料); (5)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人及各方责任。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招标人保留对以上原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对的权利)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法人、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另行装订),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主办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并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5.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9:00时,提交到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办公地点:梅县区新县城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8706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联系人:钟工 刘工 联系电话:0753-6115918 发布人 林工 发布日期 2014-12-25 |
报名期限: | 2014/12/29至 2014/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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