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绿化工程(第FCS-19合同段)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2188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绿化工程(第FCS-19合同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工程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佛发改产业交通[2012]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陈大桥扩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进行的招标项目名称为: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绿化工程(第FCS-19合同段)施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绿化工程,位于禅城区、顺德区交界处,北起魁奇路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向南经东平水道(佛陈桥)、终于碧桂花城正门以南100m处,路线走向基本呈南北向,路线全长约1.363公里。全线包含大桥2座(原佛陈桥两侧各设置一座,主桥为58.51+112.8+58.51连续钢箱梁结构),人行天桥1座,平面交叉一处。本工程的主要招标内容为绿化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平交范围的中央分隔带、桥头挡土墙段中央分隔带和侧分隔带、旧桥引桥防撞栏和路缘带之间、旧桥主桥防撞栏和路缘带之间、桥头路基段中央分隔带和侧分带、一般路段边坡护坡道、人行道边、沿线导流岛、交通岛、桥底下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段建安费约430万元。

2.3计划工期

本合同段计划工期:共 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①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必须具有同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凭有效的CA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通过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4  年 12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5.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张生  郑生  

电  话:0757-83921979、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14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魁奇二路18号二座交通发展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工、黎工

电  话:0757-83131103

传  真:0757-83133283

 

 

报名期限: 2014/12/25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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