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通盛路、兴盛西路绿化工程BT项目已由南招核(2014)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通盛路、兴盛西路绿化工程BT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县通盛路、兴盛西路。 2.3 规 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通盛路、兴盛西路绿化工程,含绿化带和行道树,包括种植香樟、栾树、银杏、桂花、桃树、麦冬等,项目总投资约787.02万元。 2.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12月 24 日~2014年12月 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县住建局七楼709室)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县住建局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5248283。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报名申请人为本单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如有在建项目取消投标资格)。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并备复印件两份。 10.2 投标人在报名前需与招标人联系,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县兴盛东路污水处理厂内 地址:益阳市益秀园南区4幢1单元16层1605室 联 系 人:张 总 联 系 人:刘文妮 电 话:0737-5215217 电 话:0737-44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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