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14年度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静宁县2014年度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已经 平发改投资【2014】671号文件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静宁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静宁县2014年度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静宁县高界河、葫芦河、李店河、甘渭子河流域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 4、建设内容:高界河流域总建设任务3980亩。其中水保林建设任务1000亩,经济林建设任务2980亩; 葫芦河流域总建设任务8540亩,全为水保林; 李店河流域总建设任务720亩,全为水保林; 甘渭子河流域总建设任务3460亩,全为水保林; 二、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4月30日 计划工期: 96 日历天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 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 贰级 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级 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五大员资格证书(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上项目机构配备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需具备进甘备案手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至 17:00 时);静宁县林业局一楼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费用10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静宁县林业局 联 系 人:赵茂易 联系电话:135193377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敏 联 系 电 话:18194191898 单 位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98号昌隆大厦908 九、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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