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汝城大道五标段(担三段路)道路建设工程招商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编号: 232344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汝城大道五标段(担三段路)道路建设工程招商招标公告(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大道五标段(担三段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改 [2013]81号文批准进行融资建设,汝发招核[2014]153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大道五标段(担三段路)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起于汝城县卢阳镇江头村担盐坳,止于三星工业园规划区边
2.3  总投资额:第五标段约14113.04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汝城大道五标段(担三段路)道路的施工建设,道路全长为2720米的城市道路,路幅为40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和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指2014年5-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湖南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为融资代建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融资代建的能力,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签署有关融资代建的承诺书。
3.9.2本项目需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整(¥42000000.00),投标人须在报名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专户,以到账为准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银行进账单凭据原件到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收据。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将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返还(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不计利息)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全额退还。
  开户名称: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汝城支行
  账    号:71010303000002780
4.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副本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仅省外企业提供); 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及社保证明(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资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⑥项目总工职称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资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⑦有关融资代建的承诺书和交纳信誉保证金的收据。
带好上述资料原件并备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来华新项目管理公司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4.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 年12月29日至2015 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2506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工程量清单另计。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5.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进行评标。
5.2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 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汝城县交易中心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zcin.com)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735-8268382、822241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汝城县文化路1号
联 系 人:何任群
电    话:0735-82285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栋2506室
联 系 人:谭四毛
电    话: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5-2666815、0731-85161719

报名期限: 2014/12/29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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