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莆阳大道二期市政工程改线段物探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xml:namespace>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建设规模:总长约8.4km; 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管线的大小、障碍物的大小、材质、埋深、定位、如有无地下通道、有无箱涵。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项目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1)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球物理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物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岗位资格证书); 4)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3,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 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1-7 15: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www.ptfwzx.gov.cn/pthy/DownLoad/工程网上投标操作手册.doc)。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莆田市荔城区综合办公大楼 | 地 址: | 城厢区龙桥街道明阳路55号云上居B区4号楼1402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594-6920926 | 电 话: | 0594-2672012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pthxzb0594@163.com |
注:附件中以ptzf为后缀的的文件是代理制作的电子招标文件、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工具下载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