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路155号保障性住房A、B区项目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4/12/30公告号:2014-676g 项目名称:文昌路155号保障性住房A、B区项目室外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155号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园林绿化 本项目总投资额:97464.2万元工程造价:1621.26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李沧发改[2012]84号、李沧发改 [2012]85号、李沧发改[2012]207号、李沧发改[2012]223号;青发改投资核[2012]56号、青发改投资核[2013]10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70200201304019、370200201204181号 建设单位: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楠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5569252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赵楠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55692523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裴龙、高学斌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13557730318201202k010001、370213557730318201202k010002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文昌路155号保障性住房项目室外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无需外运,将按青岛市有关规定自行解决,保证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外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30日9 时至2015年1月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2月30日9 时至2015年1月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30日9时0分 - 2015年1月6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