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1月4日在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确定集聚区南拓区块路网范围内苗木移植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交易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本工程交易内容为集聚区南拓区块路网范围内苗木移植工程等工作内容施工。本工程工期要求1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87587元(报价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资格要求承包商须为收到建设单位的邀请函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 被邀请的承包商于2015年1月4日9:00~9:30时将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原件核验后退还)。 4.报价函的递交 4.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月 4日 9:30 时,地点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报价函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2报价函包括: (1)报价函。 4.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4.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4.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4.6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标价工程量清单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所有有效报价中按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最高限价*85%],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1、报价函 2、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朱 电话: 0570-8775166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12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