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30322392项目名称海安县大公镇园区大道(铁东路、铁中路、铁北路)建设工程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大公镇园区大道(铁东路、铁中路、铁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3)32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铁东路南起原老路,终点位于260乡道;铁中路、铁北路都是西起铁东路,终点位于老G204。; (2)工程规模:全长约2.375km,其中:铁东路全长约0.996km,红线宽约13m; 铁中路全长约0.688km,红线宽约20m;铁北路全长约0.691km,红线宽约20m。; (3)招标范围:土方、路灯基础、控制柜基础、路灯、控制柜、电缆、线管等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05月17日到2014年03月13日;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41229215017815城市照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95.0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01月12日到 2015年02月12日,工期:30日历天;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元整; (3)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06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4年12月29日到2015年01月06日14:30:00止。 7.其他事项 8.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实行多轮竞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4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路灯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无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4)符合法律法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详见须知 工期 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 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 详见须知 投标保证金 详见须知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符合本“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实行多轮竞价; 2.2.2 每轮竞价采用竞报总价的办法,综合单价按总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及不可竞争费)下浮比率同比率下浮; 2.2.3投标人的每轮竞价均不得高于其上一轮报价; 2.2.4 竞价次数由招标人现场确定; 2.2.5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为中标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李均 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13773745609 电 话:0513818195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