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CC14GC06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湾家园三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3〕327号、北区发改基〔2010〕121号、北区发改更〔2012〕106号、北区发改基〔2014〕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枫湾家园三期配套道路由慈城镇妙山农场居住地块东侧配套道路和枫湾家园三期南侧配套道路两部分组成,其中慈城镇妙山农场居住地块东侧配套道路位于慈城镇妙山村,东起慈城镇纬一路,西至妙山农场2#工业地块东侧配套道路;枫湾家园三期南侧配套道路位于慈城镇国庆村枫湾家园三期安置房项目东南侧,东起居住地块东侧路,西至枫湾家园三期西南角。 规模:枫湾家园三期配套道路由慈城镇妙山农场居住地块东侧配套道路和枫湾家园三期南侧配套道路两部分组成,其中慈城镇妙山农场居住地块东侧配套道路长约623米,宽12米,有一座单跨13米的简支桥梁,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枫湾家园三期南侧配套道路长约140米,宽12米,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2053.49万元。 招标控制价:10153208 元 ,其中给水部分控制价为455785元,电力部分控制价为841893元,路灯部分控制价为293400元,交通部分控制价为43332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电力、绿化、路灯、交通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申请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申请人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申请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甬政办发〔2013〕46号文件、甬建发〔2014〕99号文件执行。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甬政办发〔2013〕46号文件、甬建发〔2014〕99号文件执行。 ②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11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③拟派施工员、质量员都须具备相应的市政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 5.2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电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申请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6.2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9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申请人须知”第3.5.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591607。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告发布 8.1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 8.2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发布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 2、报刊:宁波日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902室 联系人:童文巧 电话:0574-89086298 传真: 0574-89086296
2014年12月30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