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道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采购编号: LJPSZB-2014-17 二、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道路绿化工程 三、招标项目建设概算:约200万元。 四、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六、招标项目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七、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八、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道路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九、招标项目地址:洛阳市吉利区 十、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报名企业须具有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 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十、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十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 30 日至2015年1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单位资质证书、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如是法人需出示法人证明)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费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 月22 日上午9:30分整。 2、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十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吉利区河阳路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8388560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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