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小浃江(青墩段)、通途路支河(堰山-冯家斗支河)整治工程-青墩段绿化(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229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区小浃江(青墩段)、通途路支河(堰山-冯家斗支河)整治工程-青墩段绿化(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小港街道、戚家山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绿化面积约7万平方米,钢拱桥跨度约45米,物业管理用房及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约682平方米。 项目概算:约37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园路、景观、照明、桥梁、河坎、物业管理用房、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工程。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2732.6321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2732.6321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4-2015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Ⅰ组名录。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且入围2014-2015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Ⅰ组名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且入围2014-2015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Ⅰ组名录,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4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Ⅰ组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 08:30至2015年01月04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4万元。 5.2 在2015年01月16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5年01月16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22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北仑区外施工企业(联合体双方)均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8.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巍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 邮编:315800 联系人:李宏伟 电话:0574-86785846 传真:0574-86785839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