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S201412011项目名称福康路(太平路—运河东路)工程 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福康路(太平路—运河东路)工程 建设单位扬州泰达发展有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福康路 工程 概况建筑面积/投资额约94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结构层次/檐高/桥梁最大单跨20米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200日历天最大单体面积/ 预计开工2015年2月 招标内容范 围福康路(太平路—运河东路)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污管道、桥梁等施工(桥梁最大单跨20m) 投 标 人 资格要求企业资质类别投标人必须是在《2014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组组别及以上的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投 标 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获得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我市建筑企业,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资 格 审 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条 件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 2014年12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的;(9)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10)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资格资质核验书或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证明的信用手册);(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无。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评标细则综合评估法,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其 他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开标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3、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42784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5日17:30分;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5年1月6日;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杨小新 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4楼 邮编: 225009 电话:18652798268 传真:0514-87936586 E-mail: 3967596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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