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J14123964-3637)计划下达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武汉市第一中学二期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大华政采[2014]094
(二)项目名称: 武汉市第一中学二期绿化工程
(三)采购预算价 91万元;拦标价: 90.06万元 (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 3 )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 大华政采[2014]094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第一中学二期绿化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工程
(4)用途: 校园绿化
(5)数量: (数量单位)
(5)数量/服务期/工期: 日历天
(5)服务期: 60天(天/月/年)
(6)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
(8)质保期: 1年 (天/月/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616674767@QQ.com 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⒈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⒊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⒋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园林专业或者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且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⒌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文件(工程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⒍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 企业营业执照;
⑷ 税务登记证;
⑸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 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622102
(二)获取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起至 2015年1月6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四)获取要求:
(1)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竞标人为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外地来汉企业备案登记证;(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以及只承担本工程管理的承诺书;(8)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由投标申请人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2日 15: 00 点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时间: 2015年1月12日15 : 00点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时需携带招标文件后附原件审查表中所要求的原件进行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0 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第一中学
地 址:
联 系 人:盛老师
电 话: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 系 人:徐进峰
电 话:027-8261060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8572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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