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NXQ2015-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绿化工程,已分别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函[2011]42号、长先发改函【2011】40号、长先发改函【201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规模:银杉路(北段) 北起普瑞大道,南至银星路,全长约2.061km,绿化工程造价约285万元;银星东路西起银杉路,途径万家塘路、潇湘大道交通道,东至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全长约0.927km,绿化工程造价约425万元;月亮岛路(东段)西起银杉路,途径万家塘路、潇湘大道交通道,东至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全长约0.956km,绿化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2.1.2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3、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不含住宅小区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任何在建项目,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不含住宅小区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9、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13、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潇湘大道交通道一期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4.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北大道1688号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4.3报名要求: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全部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套(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原件或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至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款项来源处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银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时由投标人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和进帐单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的,将导致资格基本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拨付账户。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6.1、本项目确定入围单位采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6.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5年1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9日当日上午9:30时前到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标室(307室)签到(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北大道1688号政务服务大楼三楼)。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若时间如有变动,则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 6.3、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6.3.1、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当月有效介绍信及下列资料到本招标公告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①投标人的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湖南省以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企业类似施工业绩原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原件(或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类似施工业绩原件【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③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料:职称证书原件。 ④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资料:由投标人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的文件原件(任命文件须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岗位证书原件(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⑤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 ⑥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网址;; 6.3.2、所提供的证书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查询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6.4、投标人提供的集中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须与其报名时提供的复印资料一致。 6.5、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6.6、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出入围通知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集中基本资格入围的投标人持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八、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景观道6号滨江新城展示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9607652 传 真:0731-89607652 邮 箱:87402607@qq.com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 邮 编:410002 联 系 人:刘月玄、王丹 电 话:0731-85226831 传 真:0731-85226831 电子邮箱:hunanxinq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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