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和县青少年宫景观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已经由(新和发改字【2014】179号)备案。招标人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和县青少年宫景观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划投资额为1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新华路以东,解放路以南。 2.工程规模:总建筑规模22612.7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地面铺装、硬化、绿化、亮化、停车场、庭院景观灯及喷灌系统安装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XHX201501040711142069新和县青少年宫景观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其它;2015/03/20至2015/07/18,总工期1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1/4 10:00:00至2015/1/8 19: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建军联 系 人: 黄美玲 电 话: 0997-8125967电 话: 0997-2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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