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宏(岩)招字【2014】第04-1号 开标时间:2015-01-26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所属地区:龙岩市 四堡古书坊建筑群“子仁屋修缮”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宏(岩)招字【2014】第04-1号 本招标项目 四堡古书坊建筑群“子仁屋修缮”工程 ,已由 连发改审批[2014]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四堡古书坊建筑群“子仁屋修缮”工程(二次招标)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四堡乡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四堡古书坊建筑群“子仁屋修缮”工程(二次招标),总造价约3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2015年4月1 日之前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文物保护维修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本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施工一级资质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生生产考核B证及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的本企业职工; 1.4.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可于2015 年1月 4 日至 2015 年 1月 10 日前到招标代理公司处(地点:连城县董屋山庄A幢209 )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招标文件人民币 50 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 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申请人应2015年1月23日下午5: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转账或电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开户行: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90908100100100000507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 月26 日上午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七、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八、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盖章):连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公地址:连城县武术馆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860283728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办公地址:连城县董屋山庄A幢209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7-5226889 13959499926 日期: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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