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140号 开标时间:2015-01-28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财资金及村民集资,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 2.2 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的渔塘至七邱尾、五队至六队、洋中至桥头、七邱尾至吉口段的四条道路宽约3米,道路等级: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长1.517Km,招标工程控制价897884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企业注册资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中被评为C、D级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派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 1 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建民村,邮编:350200; 电话:1396099770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91-83795077 传 真:0591-87625996 8.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镇 电话:0591-24462366 9.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10.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开户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账号:4312 6281 0318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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