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定于2015年1月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确定国家空压机及钻凿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景观工程(绿化)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国家空压机及钻凿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景观工程(绿化)项目位于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承包范围包括图纸内的绿化部分。本工程计划工期20日历天,预算价为176654元,最高限价为163184元(其中暂列金8000元(税前)报价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具备《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城市园林绿化”A1、A2、B组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3500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账户汇出。企业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1209270029200166678”。资金交纳后,企业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 2015 年1月7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5年1 月8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220.191.236.84/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注:交年金的企业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录入信息 4.1企业于 2015年1月 8日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交易员本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4.2企业录入信息时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办理。[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可于2015年1 月6 日16:00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220.191.236.84/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5、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递交 5.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 月8日9:30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报价函及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报价函及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包括: (1)报价函; (2)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承包商报价时只报总价,综合单价按审定预算价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审定预算价-承包价)÷审定预算价×100%)。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5.6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即审定最高限价*85%,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1、审定预算 2、图纸 3、报价函 4、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 5、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 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盎香 电话: 0570-3850116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