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ZB-SCHX-DLGYYSZ14038 一、招标条件: 堆龙德庆县工业园A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拉受援字【2014】1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堆龙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县工业园A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招标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新建滨河路长1.139公里,东环路长0.45公里。附属配套及设备;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援藏资金。 (五)建设地点:堆龙德庆县。 (六)工期:18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单位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在报名有效期内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下午15时 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堆龙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堆龙德庆县县城 招标代理: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层1号 联 系 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13989901215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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