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Q20141226378项目名称宿迁市运河中心港产业园纬一路等路灯照明工程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产业园纬一路等路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Q20141226378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市运河中心港产业园纬一路等路灯照明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境内; 1.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 1.3工 期: 6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设备进场,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质保期后一次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6.1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纬一路、荣昌路路灯工程(第一标段):荣昌路主要内容为11/9米双臂路灯57套,光源:1x150W+1x70W高压钠灯;11米单臂路灯5套,光源:1x250W高压钠灯;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1.6.2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纬一路、荣昌路路灯工程(第二标段):纬一路主要内容为8米单臂路灯63套,光源:1x100W高压钠灯,在与醇酿路、经八路交叉路口处,光源:1x250W高压钠灯;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各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4年6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5年1月13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250元/套(含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开标三室 。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 联系人:孟宪云 电话:151511558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8号,军分区附属楼三楼 联系人:蔡晓庆 电话:18115858157 15152428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