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2015-002项目名称千禧路南端人行道改造 一、招标条件 千禧路南端人行道改造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千禧路南端人行道改造(简易发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港镇德积 2.工程规模: 混凝土场地345㎡、铺设荷兰砖场地345㎡、混凝土管(DN300)50m、雨水井7个、花池基础墙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工期 BSQ201501002千禧路南端人行道改造(简易发包)千禧路南端人行道改造7.00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4年9月-11月)。(11)开标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1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4)、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年01月07日8:30 至2015年01月13日14: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1月13日14:0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8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8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港镇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丁向阳联 系 人:杨梅玉 电 话:15951189000电 话: 0512-5811611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111111cao@163.com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