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二、三期苗木移植项目工程、中晖广场楼顶绿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华广莆招字[2014]04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塘二、三期苗木移植项目工程、中晖广场楼顶绿化工程 已由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莆田市秀屿区达豪园林有限公司、莆田市盛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 工程建设规模: 约25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的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或园林(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9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月 13日15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佘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传真:13626913606 电话/传真:1395078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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