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ZZB-CQXZ-20150101 察隅县民政局 的 察隅县红色旅游和爱国教育基地-英雄坡纪念公园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二个标段;一标段(施工部分):核定新建英雄坡陈列馆981.7平方米,英雄坡管理用房80平方米,英雄坡消防水池及水泵房84.5平方米,英雄坡花房154.06平方米,英雄坡特色景墙1座,景观柱廊1座,英雄坡牌坊1座,英雄坡纪念牌1座,英雄坡广场工程、英雄坡总体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英雄坡陈列馆布展及二次装修工程、购置箱式变压器160K千伏安1台和烈士遗骸搬迁等内容;二标段(监理部分):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上述工程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 林芝地区察隅县; (五)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部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1 月 5 日至2015年 1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前到 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85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企业报名时须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鲜章留下存档) 施工部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藏建管[2011]85号文件、[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资料; (二)、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相应专业的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上岗证书; (六)、《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监理部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资质证书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四)、《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前递交至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及林芝地区住建局电子公示栏上发布
招 标 人:察隅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旺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 联 系 人:康瑜 联 系 电 话:18208046993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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