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银川市水务局爱伊河综合整治工程—陈家湖段(一期)景观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银川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银川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市水务局爱伊河综合整治工程—陈家湖段(一期)景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银川市;
2.3采购规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ycsggzy.cn),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253,7805196。文件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前缴纳预审文件费,凭收据参加资格预审,未缴纳文件费的申请人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2报名时需上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两个月内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书。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每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施工投标人高于5家时,选5家入围。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全部入围,全部入围的不再进行定性评估排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采购人:银川市水务局朱天桥 0951-6888986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玉林 0951-5556008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马庆宁 0951-6888836
采购人:银川市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行政中心10楼
联系人:丁明
电话:0951-6888986
代理单位: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联系人:刘宇翔
电话:0951-4102215 18295699935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951-5556021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