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洪山路山场造林绿化建设项目 2015年01月08日 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5)招字01号 开标时间:2015-01-2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林业局 所属地区:国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明溪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洪山路山场造林绿化建设项目,已经由三明市绿化委员会、三明市林业局以明林造【2014】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林业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 1.1项目名称:明溪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洪山路山场造林绿化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5)招字01号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紫薇、红叶石楠、八月桂、丹桂、四季桂、香樟、乐昌含笑等苗木采购及种植、管护抚育。苗木采购数量、规格及种植、管护抚育要求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1.5苗木交货时间、地点及种植工期完成要求: ①苗木交货时间: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20日; ②交货地点:明溪县雪峰镇城西村洪山路山场; ③种植工期: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种植任务。 ④管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1.6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按规范要求进行栽种和养护并保证成活率达100%,并按招标人的用苗计划供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营林、林木种植或园林绿化工程。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5本工程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三.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天; 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洪山路山场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保证金”; 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根据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明溪办事处 (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33号正对面3楼)联系人:陈先生、叶先生,电话:13062108060、18650925899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100元,图纸等资料费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5.2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或委托授权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溪县林业局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77号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138591308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阳光城73幢902室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 陈工 叶工 电 话:0598—8229021 手机13062108060 传 真:0598-822902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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