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 | 招标代码:04152015050002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05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永甸镇永甸村南荒沟水泥路面建设工程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3]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镇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3]180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宽甸县永甸镇永甸村南荒村。
2.2建设规模:项目铺设道路全长4867米,包含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其中:主线分三种路面宽度,5米宽度道路长1535米,4米宽度道路长800米,3米宽度道路长714米,其他路段路面宽度均为3米。支线1长778米,支线2长370米,支线3长669米。建设2座桥涵,其中主线桥涵长17.4米,支线桥涵长13.4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其中,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或国家承认的项目经理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3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14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月30日13点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三江宾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期要求
2015年2月10日开工,2015年8月31日竣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宽甸县永甸镇
联 系 人:刘景波
电 话:13991523366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8604150419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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