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泉大桥造型改造及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5-000175-0407-094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滕州市龙泉大桥造型改造及景观亮化工程 已由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 以 滕发【201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滕州市龙泉大桥造型改造及景观亮化工程位于城区,全长104.04m,合同估算价665.44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2月26日开工,2015年6月25日竣工,共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4日,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工局窗口(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资料不全恕不接待: (1)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留原件)、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前述(2)- (4)资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具体以开标时评委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为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用光盘售价150元/张,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滕州网(www.tengzhou.gov.cn)、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zzztb.com)、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网(www.tzjzy.cn)、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滕州市东方建设工程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滕州市善国中路19号地 址: 滕州市善国南路威尼斯商务大厦2105室 邮 编: 277599邮 编: 277500 联 系 人: 张威联 系 人: 张春敏 电 话: 0632-5583972电 话: 0632-5581059 传 真: 0632-5583972传 真: 0632-5581059 电子邮件: tcjk@163.com电子邮件: sddongfang2009@126.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滕州农商银行北辛支行 账 号: /账 号: 9040104015542058866666
201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