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景观绿化项目 已由 安宁市发展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2013】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划拨,招标人为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内。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绿化用地整理、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地被种植及养护等工程内容。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绿化用地整理、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地被种植及养护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图要求。(2)、管护期:乔木、灌木、地被及花卉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成活率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及合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合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内(2011-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2011年至今)须完成类似规模绿化工程业绩2个以上(含2个),类似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3.6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入滇备案证》;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将按照昆政办【2012】8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低价诚信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9 日至2015 年 1 月 13 日,(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省外企业携带《入滇备案证》原件;(同时递交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2 月 2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人地址:安宁职业教育基地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 话:0871-68690616
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 联 系 人:周工、陈工 电 话:0871-68709518、13888389963 传 真:0871-68709518 日 期:2014年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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