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系 201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植被恢复工程 已经由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发改〔 2014 〕 849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1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 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 〔 2014 〕 84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1009009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2.2 建设规模: 林草植被恢复面积 212.14 公顷,设置标识牌 1 座;太阳能提灌系统 1 套;取水构筑物 1 座、蓄水池 7 座;泵房 1 座,引水主管 6334 米,灌溉管道长度 13612 米。
2.3 计划工期 : 1320 (含管护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03 月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 2 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得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2015 年 01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局
地 址: 康定县西大街光明路 7 号
联 系 人: 蒲先生
邮 编: 626000
电 话 : 0836--2833760
传 真: 0836--2833760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 13 号蓝海 B 幢 701 室
邮编: 610041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66453057
传 真: 028-65170886开标时间:2015年2月6号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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