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xml:namespace>?xml:namespace>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xml:namespace>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xml:namespace>期:2014年12月09
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4]517号和穗南发改项目[2014]521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代建服务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工程概况及规模:
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包括黄阁镇黄梅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清河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湖田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黄阁镇停车场工程等4个子项目。其中:
黄梅路长1030米,道路宽度约30米。面积约13920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8845平方米的花岗岩人行道,对沿线临街建筑进行外墙改造及加装广告牌等环境改造措施。对道路沿线长约1030米三线地下改造,道路绿化改造,加装路灯38支,K0+54~K1+030路段埋设480米排水管等。
清河路长838米,车行道宽度约22米。面积约12583.5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5991.5平方米的人行道及道路沿线838米的三线下地,改造道路绿化,加装路灯32支等。
湖田小区道路长892米,路宽度约13-25米。面积约11693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5638.4平方米的人行道及道路沿线绿化改造,加装路灯32支等。
黄阁镇停车场面积4314平方米,停车位105个,停车位及通道均铺设沥青路面,种植乔木10棵,地被70平方米,加装8支路灯,安装排水管道约240米等。
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包括黄阁镇南涌口路道路改造工程、黄阁镇庐前山路道路改造及路灯安装工程、黄阁镇麒村路道路改造及路灯安装工程等3个子项目。其中:
南涌口路长887米,道路宽度约45米。面积约24136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11483平方米的人行道及面积5086平方米的绿化,加装路灯12支等。
庐前山路长291米,道路宽度约36.5米。面积约55717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2759平方米的人行道及面积约3090平方米的绿化,加装路灯13支等。
麒村路长560.5米,道路宽度约36.5米。面积约10515平方米路面铺设沥青,改造面积约44219平方米的人行道及面积约2990平方米的绿化,加装路灯,3支等。
3、项目估算投资:暂定6521.24万元。其中黄阁镇村道路及社区环境改造工程4340.26万元,黄阁镇麒麟安置区配套道路及路灯安装工程2180.98万元。
4、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130.42万元。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四、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五、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01月10日0时0分至2015年01月14日0时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01 月1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01 月2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六、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的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人自?xml:namespace>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43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2011年1月 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43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43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业绩,已完成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
6、投标人按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3、4、5条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名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5家,小于或等于8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多于8家时,则择优选取前8家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正式投标单位小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及参照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相关内容,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会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
九、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xml:namespace>(盖章)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971811
招标代理:(盖章)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13668958474
传真:83828358-603
日期:201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