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站前片区污水管网(107国道还建房~黄花台路)工程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投资[201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梓山湖新城站前片区污水管网(107国道还建房~黄花台路),总长约2.4KM,管径DN400-DN600。包括铺设混凝土管道、检查井、雨水井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投资额:约680万人民币
项目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类似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即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资格。
3.4投标人近叁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2年1月起至今)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独立承担过项目金额不小于6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下同)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未被责令停业;2012年1月以来,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及仲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月12日至 2015 年1月1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湖北省外的投标人报名前需到湖北省住建厅办理年度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要成为咸安区招标办的网络会员,网络会员表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2月6日09时00分,
地点为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长堤路19号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B座7楼
邮 编:437011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潘登、朱明志
电 话:0715-8873999 电 话:027-87816666-8102
传 真: 0715-8873618 传 真:027-8781666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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