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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发 包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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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LS140075-03SG |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秀园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4]6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504.1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504.1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秀园路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溧水区珍珠南路至秦淮大道段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2.75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单范围内,绿化面积约6000平方米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6000 m2;造价:172.75 万元。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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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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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名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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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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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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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 (1)企业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信用管理手册(原件);(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14年1月-2014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7)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8)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包含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经理情况),经检察机关查询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9)非溧水区企业需到溧水区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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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 使用抽签确定法。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六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摇号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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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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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 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网银)。(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发包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发包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保函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已废止,所以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6、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7、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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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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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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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1/12 8:30到2015/1/19 17: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东路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大街50号30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6220722 |
招标人联系人:徐友成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志友 |
招标人联系电话:18795928783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6220722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