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3120150112509项目名称淮河西路路灯工程 一、金湖县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的淮河西路路灯工程已批准实施,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淮河西路路灯工程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淮河西路 ⑶建设内容:淮河西路两侧约65盏荷花灯安装施工 ⑷本项目共划分 一个 标段 ⑸要求工期: 15日历天(2015年2月17日前完工) 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注: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五倍不得低于中标额);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反映2013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告上要有审计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执业章,同时附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单位资料);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九)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十)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2014年1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 2014年1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 2014年1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投标人一旦中标对招标人要求在2015年2月17日前必须完工无异议(提供承诺书原件) (十三)路灯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LED路灯CQC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十四)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荷花和灯具样品供招标人封存。(提供荷花和灯头样品实体)(灯具实体尺寸在招标人提供的尺寸±5%,荷花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尺寸制作)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六)、(七)、(八)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九)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1.8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十二)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提供一正一副但不作为审查对象。(十四)项提供实体样品招标人封存。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所要求样品将视为没有。 4、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即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 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00秒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定标。 评分细则如下: 投标报价 (100分)(1)基准价C值计算方式如下: 设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 评标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100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 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有效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30%,第二年付工程款的30%,第三年付工程款的20%,第四年付清余款。 十、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金湖县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 系 人:王洁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