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DS201501018项目名称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2月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 2.3工程规模:估算总投资约 11000 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开、交工时间: 种植期: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开工至 2015 年12月31日完工。 养护期:计划于2016年1月1日开工至 2018 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养护期开始日期以实际种植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2.5 工期:种植期约305日历天,养护期36 个月。 2.6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本招标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的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绿地整理、绿化种植及三年养护等工程内容,施工长度约 27787m。 每位投标人最多可申请参与上述 壹 个标段的资格审查及投标,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工程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壹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盐碱地绿化工程(盐碱地绿化工程包括植物材料、盐碱改良处理等,不包括景观、广场、排水、配套和附属工程等,且盐碱地绿化工程部分的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 ②若上述①中的材料无法体现盐碱地绿化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造价,则另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补充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及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盐碱地绿化工程书面证明材料等; 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②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盐碱地绿化工程(盐碱地绿化工程包括植物材料、盐碱改良处理等,不包括景观、广场、排水、配套和附属工程等,且盐碱地绿化工程部分的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 ②若上述①中的材料无法体现盐碱地绿化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造价,则另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补充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及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盐碱地绿化工程书面证明材料等; 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 ⑤备注:前述所指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于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之前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随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标书中,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5.4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5.5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综合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控制价上限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 “最高限价”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7、特别提示: (1)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5)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关于对在我市中标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在启东注册独立核算公司的通知》(启采招发[2013]8号)的规定,凡是在启东市中标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外地(启东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在中标后在启东市注册独立核算公司。 (6)本工程对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498号名都苑D座二楼 联系人:王俭俭 联系电话:0513-83319003 传真:0513-83317831 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实验小学六楼) 联系人:陆琴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52336
二O一五年一月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 标 公 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 2.3工程规模:估算总投资约 11000 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开、交工时间: 种植期: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开工至 2015 年12月31日完工。 养护期:计划于2016年1月1日开工至 2018 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养护期开始日期以实际种植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2.5 工期:种植期约305日历天,养护期36 个月。 2.6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本招标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的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绿地整理、绿化种植及三年养护等工程内容,施工长度约 27787m。 每位投标人最多可申请参与上述 壹 个标段的资格审查及投标,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工程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壹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盐碱地绿化工程(盐碱地绿化工程包括植物材料、盐碱改良处理等,不包括景观、广场、排水、配套和附属工程等,且盐碱地绿化工程部分的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 ②若上述①中的材料无法体现盐碱地绿化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造价,则另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补充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及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盐碱地绿化工程书面证明材料等; 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②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盐碱地绿化工程(盐碱地绿化工程包括植物材料、盐碱改良处理等,不包括景观、广场、排水、配套和附属工程等,且盐碱地绿化工程部分的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 ②若上述①中的材料无法体现盐碱地绿化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造价,则另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补充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及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盐碱地绿化工程书面证明材料等; 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 ⑤备注:前述所指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于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之前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随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标书中,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5.4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5.5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综合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控制价上限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 “最高限价”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7、特别提示: (1)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5)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关于对在我市中标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在启东注册独立核算公司的通知》(启采招发[2013]8号)的规定,凡是在启东市中标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外地(启东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在中标后在启东市注册独立核算公司。 (6)本工程对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498号名都苑D座二楼 联系人:王俭俭 联系电话:0513-83319003 传真:0513-83317831 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实验小学六楼) 联系人:陆琴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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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