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X 201501652 泗洪县上塘镇春塘路、上马路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省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上塘镇境内 1.2工程规模: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km/h,其中:春塘路长1400.0米,路基宽20.0米、行车道宽15.0米,人行道宽2.5米×2。主要路面结构:4.0+6.0厘米沥青砼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12%石灰土底基层+(60+20)厘米6%灰土处理等,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上马路长684米,路基宽24.0米、行车道宽18.0米,人行道宽3.0米×2,主要路面结构同春塘路等,建筑面积约164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416平方米,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1.3工 期:1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路基路面及附属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年度付款比例为7:2:1(施工过程中,按进度付款,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分两年付清,第一年付至经审计额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2015年1月13日08时30分至2015年1月19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5.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 投标保证金 企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通知”。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洪县上塘镇 联系人:朱银波 联系电话:135117969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珠江路 联系人: 吴绍渝 联系电话:15951249393 电子邮箱:814812892@qq.com
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奖项等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无行贿、受贿证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予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范围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8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奖项(2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注: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说明: 1.招标人应当分别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2.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3.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2.2.3投标报价评审(7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出 1%,扣减0.5分;每低于1%,扣减0.3分,高低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投标人奖项(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上述奖项加分的工程是指市政道路工程,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3评标结果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X 201501652 泗洪县上塘镇春塘路、上马路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省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上塘镇境内 1.2工程规模: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km/h,其中:春塘路长1400.0米,路基宽20.0米、行车道宽15.0米,人行道宽2.5米×2。主要路面结构:4.0+6.0厘米沥青砼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12%石灰土底基层+(60+20)厘米6%灰土处理等,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上马路长684米,路基宽24.0米、行车道宽18.0米,人行道宽3.0米×2,主要路面结构同春塘路等,建筑面积约164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416平方米,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1.3工 期:1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路基路面及附属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年度付款比例为7:2:1(施工过程中,按进度付款,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分两年付清,第一年付至经审计额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2015年1月13日08时30分至2015年1月19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5.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 投标保证金 企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通知”。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洪县上塘镇 联系人:朱银波 联系电话:135117969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珠江路 联系人: 吴绍渝 联系电话:15951249393 电子邮箱:814812892@qq.com
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奖项等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无行贿、受贿证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予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范围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8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奖项(2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注: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说明: 1.招标人应当分别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2.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3.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2.2.3投标报价评审(7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出 1%,扣减0.5分;每低于1%,扣减0.3分,高低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投标人奖项(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上述奖项加分的工程是指市政道路工程,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3评标结果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