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鹤庆路(工业大道---招商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批[2014]10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南起工业大道,北至招商大道,道路红线宽20米,全长910米;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道路、污水、雨水、箱涵、给水及绿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类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其它要求: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2、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五大员)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2012年~2013年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3、不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承诺。4、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如违约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接受处罚的单项承诺书; 3.4投标保证金 贰拾贰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 月 19 日至2015年 1 月 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荆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仅限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资料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5.2 未按第二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招投标信息网(网址:www.jzz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联系人:林金华联系人:郭新慧 电话:0716-4736725电话:1379727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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