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335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006.007.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9.020.021.022.023.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园林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 标段划分 (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 计划工期: 一标段至十标段、十四标段、十七标段:绿化部分:2015年3月6日至2017年5月30日(包含养护期),乔灌木种植于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铺装部分: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7月10日。 十一至十三标段、十五标段、十六标段: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7月10日。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至十标段、十四标段、十七标段: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一至十三标段、十五标段、十六标段: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十标段、十四标段、十七标段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2 十一至十三标段、十五标段、十六标段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同时参与以上标段中二个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标段至十标段、十四标段、十七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十一至十三标段、十五标段、十六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至六标段、十标段300元,七标段、八标段、十三至十七标段500元,九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1000元,二标段5800元,三标段2600元,四标段2700元,五标段3200元,六标段3700元,七标段18000元,八标段16000元,九标段40000元,十标段6900元,十一标段31000元,十二标段30000元,十三标段26000元,十四标段12000元,十五标段28000元,十六标段11000元,十七标段10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银春 电话:0431-84529401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025、87991406
2015年1月13日 |
报名期限: | 2015/1/14至 201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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