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占前路南侧绿化工程 2015年01月14日 招标编号:FJJXZ-2015010 开标时间:2015-01-2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所属地区:国内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JXZ-2015010 邀请名单:福建汇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西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顺帆市政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绿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占前路南侧绿化工程 施工项目已由长乐新区建设工程指挥部以长新区纪[201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占前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发包价为9491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海峡路为起点,会堂南路为终点,沿占前路南侧道路边界线向外8米的地块。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 ; 2.7.2.设计单位: / ; 2.7.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0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 2015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份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办公楼B区3楼; 电话:0591-28687866; 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13438 传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105 1010 0100 1693 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新区占前路南侧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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