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造林绿化工程施工 2015年01月14日 招标编号:紫金明招字[2014]第012号 开标时间:2015-01-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林业局 所属地区:三明市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造林绿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明林造[2014]44号),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尤溪县林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和西城镇可视范围内森林生态景观需提升的重点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50万元;工程预算价:347169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尤溪县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703亩,主要包括建设范围内苗木绿化种植、养护工程;管护期为二年,工程验收时要求苗木成活率要达到95%;第一、二年需抚育、追肥、日常管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2年8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造林工期85日历天,管护期2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明林造[2014]44号)和《尤溪县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造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按闽建筑[2013]41号文件执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其他项目部组成成员按照闽建筑【2014】2号规定执行。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1月14日至 2015年 0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且售后不退。 2.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2.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投标文件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投标文件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即为备选投标人。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 01月 29 日17:00时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于2015年01 月 29日17:00时之前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尤溪县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造林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30日 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林业局; 地址: 尤溪县林业局 ,邮编: 365100 ; 电话: 13507573996 联系人: 曾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滨江新城4栋501室 邮编: 365000 ; 电话: 13559875298 联系人: 席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630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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