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规划路01、02道路(一期)工程 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扶发改字【2013】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空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规划路01、02道路(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扶绥县县城岜晓路 建设规模:本道路项目设计分为两期施工,一期工程包括规划01路起点至规划01路与规划02路交叉口(即K0+000至K0+642.928)路段,规划02路全段。 合同估算价: 约1500万元。 要求工期: 240日历日。 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 14 日至2015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并加盖法人公章、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4.2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及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0771-752199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空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绥县松江路 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 0771-753336 1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406室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罗工、钟工 电 话: 0771-3813399 18978186465 传 真: 0771-5783465 电子邮箱: gxdyc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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