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绿化工程项目上级部门批准,现进入实施阶段。该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总投资:一标段:约27.6336万元;二标段:约41.7364万元。 2、招标范围:苗木等采购、运输、保护、装卸、检疫及种植和管护;苗木数量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通州区刘桥镇、西亭镇; 4、计划供苗及栽植结束日期:2015年2月6日—2015年4月30日,总工期 83日历天。(具体供苗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5、供苗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所需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相应的植树栽培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成活率≥95%,验收一年后组织复检,保存率达到为90%以上,且长势良好。 二、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刘桥镇:紫薇(米径5厘米,约1000棵);女贞(米径5厘米,约2350棵);约27.6336万元; 二标段:西亭镇:高冠女贞(米径8厘米,高3.5米,约220棵);全冠香樟(米径10厘米,约320棵);紫薇(地径5厘米,约170棵);樱花(地径5厘米,定杆≥1.8米,约320棵);女贞(米径5厘米,定杆≥1.8米,约3550棵);约41.7364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限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中标,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中余下标段的标,但投标价格参与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以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及以上规模绿化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两项同时对应具备),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以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业绩等资格证明材料(业绩证明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两项同时对应具备)、投标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伍仟元(现金方式提交,随投标文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 2、开标当日,投标者参加竞标前应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招标资格。 3、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2月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通州区人民政府东侧)。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市通州区政府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商家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3、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招标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 十、发布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2月3日9时30分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资源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二楼 地址: 海门镇海门市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顾敬华 电话: 13815223332 电话: 13063568168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yunpan.cn/cy9ZpysA2t5D4 提取码 d3f1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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