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抚招字[2015]第G004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抚州市军分区 招标工程项目抚州市金巢大道(军分区)街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抚发改投资字[2014]69号 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本项目投资1286408.84元 资格审查方式后审资金已落实已落实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金巢大道军分区新营正门口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用地面积建设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贰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在有效期内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件 投标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施工企业需具备2011年以来获得江西省绿化建设优良工程奖并提供获奖证书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下载网址投标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直接进行投标http://www.fzztb.gov.cn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07947036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14年 月 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14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2014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