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汝城县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编号: 233560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汝城县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汝发招核2014】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烈士公园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  
2.3  规    模:建设环山游道、景观长廊、景观平台等。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8 投资规模:约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还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须缴纳信誉保证金300万元,投标人须在报名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银行进账单凭据原件到汝城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开具收据。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将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返还(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不计利息)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全额退还。
开户名称:汝城县财政国库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汝城支行                   
账    号:4300 1507 0700 5250 4739           
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
8.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报名条件:①报名时须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湖南省外企业报名前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400元/份。
8.2  报名时间:请从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接受。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zcin.com)和《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c.gov.cn)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735-8268382 、0735-8222413 。
12. 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汝城县交易中心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汝城县城关镇文化路1号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18975515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三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张璐
电    话:0735-2221398       传    真:0735-2221398
监管单位: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系人:贾红建                      联系电话:13973518605


报名期限: 2015/1/16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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