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NXZB-2014-060(2014侯财购计[76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自来水公司荆溪新城溪下中路道路工程市政管网给水工程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市政管网给水工程 | 其他货物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自来水公司 | 22071118 | 闽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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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60.0137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1-15至2015-01-3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26号温泉公寓A座103-104单元(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舒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28990065 | 传真: | 0591-87520486 | 公司网址: | | E-mail: | 1581836206@qq.com | 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2-11 1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2-11 1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591902692310301 |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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