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3646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佛发改资预[20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景观工程(二次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景观工程,位于(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佛山展园,总面积约为21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2月-2015年5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2337835.22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7月至2014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5.2 报名时间: 2015   1   19   15   00  分起至 2015   1   26     15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4.6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单位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小姐                      联系 人:卢志盛                 

电    话:0757-82626770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262677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报名期限: 2015/1/19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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