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52号 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 1.2项目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乔木、灌木等树种种植及养护,绿化养护期为三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标时提供);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5年1月19日—2014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5年1月19日— 2015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13598711525 电 话:13629841123 九.监督部门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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