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人民武装部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2012]3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武装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醴陵市人民武装部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 2.3工程概况:对醴陵市人民武装部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建设。总投资约242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本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1)拟任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3)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4)拟任施工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5)拟任质量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3施工企业必须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类资格单位,同时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实力保证金: 4.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此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提交至如下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转 帐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帐 号:598957348026 4.2本项目的实力保证金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实力保证金人民币玖拾万元整一次性提交至指定托管帐户(以查询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清楚所投项目名称)。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就项目工程款支付具体事宜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协议。 实力保证金提交的形式:转 帐 递交方式:实力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帐 号:598957348026
5、报名时所需资料: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亲自报名投标。 5.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1)拟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岗位资格证书;(4)拟任施工员的岗位资格证书;(5)拟任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 5.4、《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5.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实力保证金玖拾万元整提交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6、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有关通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的监督,电话:0731- 23281968。
9、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0.1投标报名的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 2015年1月23日(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3:00时—5:00时) 10.2报名地点: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1-23681508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武装部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3907332709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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