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东镇占岙村自然生态村落景观及景区内配套(及场外道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绍兴县稽东镇占岙村民委员会的稽东镇占岙村自然生态村落景观及景区内配套(及场外道地)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现经讨论研究,镇招投标中心同意,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绍兴县稽东镇占岙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稽东镇占岙村自然生态村落景观及景区内配套(及场外道地)建设工程; 3、项目内容:稽东镇占岙村自然生态村落景观及景区内配套(及场外道地)建设工程,本工程位于稽东镇占岙村,具体详见施工图 4、预算造价:541751元 +场外道地116852 元=658603 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 90日历天, 二、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30至16:00 (双休日除外,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楼办公室)电话: 0575-88979669 88682897(传真) 报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建设工程交易员[随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交易员且本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专用章)、交易员的身份证与交易证)]等证件原件亲自来报名。 三、资格预审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申请报名,推荐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申请报名;(投标报名单位设有分公司的,仅总公司有投标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建设工程交易员的身份证与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3、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开标时提交。 4、招标人将对已在现场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5、本工程建设所在村的村级组织(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本人及其近亲戚不能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投标和工程承包; 6、各参加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镇老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集中抽签。 本工程采用摇号定标法,由招标人在所有有效的投标人中摇号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摇号编号以投标人报名编号为准),并按摇出的先后顺序确定候选人排名,最先摇出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7、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分别向业主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并通过本企业账户将保证金直接打入业主单位账户,同时将本企业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汇款支票及时提交给业主单位(以个人名义和个人账号划入的履约保证金为无效),并由业主单位开具收款凭据,履约保证金划入后,中标人原先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则予以归还。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10000元也不予归还。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投标单位资格以开标时资格审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购买标书由交易员或授权人(随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来购买。 2、其他有关事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建设工程交易员)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黄天明 陈燕萍 联系电话: 0575-85776997/15957574125 、88682898
招标单位:绍兴县稽东镇占岙村民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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