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月湖风景区管理处公园环境卫生费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5010019-0046计划下达函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月湖风景区管理处的委托,对其公园环境卫生费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XJZX-WHS-FW-2015-001
(二)项目名称:公园环境卫生费
(三)采购预算:163万元(含财政资金16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公园环境卫生费采购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 用途:环卫
(5) 数量: ( )/计划工期: (日历天)/服务期:12(月)
(6) 简要技术要求:劳务
(7) 采购预算:163万元
(8) 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2016年3月10日/自2015-03-10起365日内
(9) 质保期: ( )
(10) 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持有其注册地城建或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开放性公共场所保洁项目管理经验; 4、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并均已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5、投标人2012年至今承接过公园或景区的环境卫生服务,并具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01-20起至2015-02-09(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三年以上开放性公共场所保洁项目从业经历; 6、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14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2012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接的公园或景区的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 8、投标人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情况的申明函(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54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5-02-10 14: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54会议室
(二)时间:2015-02-10 14: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月湖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7附3号
联系人:刘斌生
电话:027-84711224
传真:027-84711224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联系人:曹婷 荣唯
电话:027-65771385 027-82822091
传真:027-8282297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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